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减免税备案作为实名办税事项的公告
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减免税备案作为实名办税事项的公告
为优化纳税服务,促进税法遵从,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,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将减免税备案事项纳入实名办税范围,按照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》(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)有关实名办税的规定办理。
上述减免税备案事项包括增值税减免税备案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、消费税减免税备案和车辆购置税减免税备案。
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海南省国家税务局
2017年11月9日
附件: 1.关于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减免税备案作为实名办税事项的公告》的解读
2.关于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减免税备案作为实名办税事项的公告》的起草说明